◆“坚持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夯实基础,搭建平台,立足全局发展,坚持司法惠民,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双无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为聊城政法系统打造了一面正规化、现代化发展的旗帜,也为平安临清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报记者肖会
本报通讯员李江涛王凯忠
业务立检谋发展
2014年以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业务立检原则,为平安临清建设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业务工作连续多年在聊城市院评比中名列前茅。他们针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先后开展了查办南水北调、医药卫生、农机专项补贴等领域专项活动,下大力气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0件,涉及115人,其中处科级干部27人。
为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让每位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在整个政法系统中,率先构建起评估研判、办案维权、监督延伸、协调联动、回访评议等5种机制的“重维权、伸正义”执法办案模式。共发放各类维权告知联系卡1260份,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93件,过付赔偿款500余万元,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头版、《山东法制报》整版报道,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肯定和好评,被评为聊城市检察机关2014年度工作创新成果。
“立足民生,强化监督”。多年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开展城乡低保、学前教育助学金等4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配合民政部门清退低保对象1870人,配合教育部门清退违规领取学前教育政府补助对象348人,该经验做法被聊城市委政法委转发全市政法部门学习借鉴。
创新发展争一流
走进窗明几净、整齐有序的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就会被这里浓厚的文化氛围所感染。“勇于创新、很有特色、成效明显”是2014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视察该院“五位一体”的新媒体工作室时作出的高度评价。
几年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自身特点,不断探索实践检务宣传新途径。他们整合手机报、微博、微信、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多种新媒体功能,创新成立“五位一体”新媒体工作室,畅通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指尖上”的民情终端。
依托科技平台,不断创新加强检务监督机制。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整合内部法律监督资源,创新研发“刑事案件同步监督系统”,实现监管活动、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横向联合监督,即时导入刑事案件757人、治安案件553件,监督立撤案21件。发现侦查机关不规范问题34项,发现社区矫正脱漏管人员49人,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视野同步、监督覆盖全面、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成效明显。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工作创新成果奖一等奖”。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创新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创建“雨巷工作室”,由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被推荐为全省未检工作先行院。
队伍建设有成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为平安临清建设保驾护航。”2015年,临清人民检察院在全院构建起“三位一体”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以案件管理为切入点、以纪检监察为强化点、以检务督察为落实点,变被动、静态和事后监督为主动、动态、同步监督,经验做法被高检、省院、《检察日报》转发。研究出台《大督察实施办法细则》,实行计分制,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月督察长,检务督察办公室为职能部门的督察组,每月轮流带班,对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和检察权的运行,依法公平、公正实施督察,督察结果向机关全体人员通报。
实施项目化管理,依据《部门责任管理机制》、《干警政绩档案管理机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在内网开辟干警工作实绩展示台,将工作实绩、赢得荣誉、廉洁自律等情况建成干警政绩档案,实行“月公示、季分析、年考核”制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为干警点赞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实行“文化育检机制”,开展业务竞赛、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练兵,促进干警职业素能提升,增强机关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开展季度“双十佳干警”和年度“十佳干警”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标杆。强化对拔尖人才的培养,建立公诉、自侦、案件评查等人才库,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近年来,该院先后承办省院立项课题三项,在《人民检察》等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文章16篇,3件摄影作品在《检察日报》“镜头中的法治中国”获奖,2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40余名干警被上级机关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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