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6月23日讯(记者孟凡萧通讯员赫霄邹东亮)近日,一名吴姓当事人打电话到临清市公证处,称其要出国留学,需要办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公证,公证员将办理上述公证书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她。第二天,当事人的姐姐带着资料及证件、委托书来到公证处代其办理公证。
公证员受理后,在审查资料时发现其提供的高中毕业证书的注册学号存有疑点,颁发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学校“首都财经贸易大学”也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公证人员立即和临清市教育部门进行核查,经调查确认该高中毕业证书系伪造。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到公证处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高中毕业证书确系假证,大学也不是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因为出国学习必须要有学历公证,无奈下想出伪造学历骗取公证书的主意。公证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拒绝为其办理该涉外公证。
临清市公证处提醒,如发现材料造假,在拒绝办理公证的同时,公证处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该当事人再办理公证业务时,全省各个公证处、公证员都会对其格外关注。如果造假情形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他们还将向公安机关举报,当事者将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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