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逮捕的未报捕、应移送的不移送、不该拘留却拘留、超期羁押未释放……如何更好地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同步监督,做到不遗不漏,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点。去年 8月,我院自行研制了刑事案件同步监督一体化系统,让刑事案件监督乘上‘互联网+’的信息快车,破解了被动、 滞后的难题。”9月10 日,山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工作人员到临清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时,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董彦喜如此汇报。
临清市检察院自行研制的刑事案件同步监督一体化系统,由驻看守所检察室将案件从拘留开始,对在押人员初始的信息如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出生日期、刑拘时间、监区、所内表现、变更强制措施、变更时间、是否报捕、处理结果、执行情况、后续监督、备注等关键性信息添加提醒。
关键性信息随案件信息自动流转下一个办案环节,并根据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对比和筛查分类,确定监督重点,分别对刑拘未报捕、变更强制措施、立撤案、刑罚执行活动等检察监督内容进行梳理,使案件监督线索发现及时、重点突出。监督工作由过去的“被动看材料、两眼一抹黑”,转向如今的主动找问题、鼠标一点通。
“7月13 日,侦监科在李某某、张某某等五人容留卖淫一案种,公安机关未对主犯李某某、张某某提请逮捕,而是直接变更为取保候审,立即通报公诉科纳入监督重点,公诉科经审查,认为两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刑期为五年以上,不适宜缓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侦监科随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院公诉科许科长说。
该系统自动记录执法办案全程,全部节点痕迹,对一周内新录入的案件及变更流程节点的案件,根据预置期限给出红色预警,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根据各自的权限对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督,随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线上催办。
“该系统针对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业务不能融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综合利用专项查询、统计分析、评估预警、催办督办等4项功能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同步监督,以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该院检察长杨青说。
“该系统是临清市院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吴鹏飞检察长关于‘三项建设\’工作的重要创新,尤其是在利用“信息化+”开展刑事案件监督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调研结束后,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说。
据了解,自该系统上线运行后,截至目前,共录入案件676起,较以往通过住所部门每月报表掌握案件信息的时间提前15天。有针对性调查案件74件,发现公安不规范问题34项。在侦查监督阶段,发现刑拘应报捕未报捕6人,纠正各种违法18 次,在公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在期限内应移送而未移送3 件,通过监督已全部移送。在刑罚执行阶段,通过对公诉科录入的判决节点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59人,目前已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杨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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