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亚飞
本报通讯员 程 浩 许永飞
7月15日,阳光正好。位于聊城冠县万善乡70兆瓦林洋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基地的一排排光伏板,在阳光的沐浴下吸收着能量。“在这干一天零活能挣百十块钱的工资,加上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收入很稳定。”光伏板下,油用牡丹长势旺盛,已经挂籽。在此工作的宋村脱贫户宋汝生、宋汝发告诉记者,被纳入光伏扶贫资金扶持后,他们每年都会分红1000元左右。“俺们还有劳动能力,于是积极报名了村里的光伏扶贫公益岗,相信一定能凭自己的努力把日子过得更好。”宋汝生说。
冠县是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县和光伏发电大县。通过创新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模式,光伏扶贫已成为全县乃至全市扶贫工作的特色名片。今年,冠县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式,利用光伏发电收益设置了公益岗位3220个,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上面发电,下面兼顾农业生产,实现了一地两用,阳光共享。”冠县林洋光伏电站站长宋士会介绍说,站上设立了包括管护油用牡丹在内的公益岗。如今,万善乡从事公益岗的贫困群众有200人。
今年70多岁的东阿县姜楼镇咸集村脱贫仍享受政策贫困户咸永岱,同样是光伏扶贫公益岗的受益人。如今,他已成为村里一名固定公益岗保洁员。入职公益岗位后,咸永岱每年收入能增加4000多元。如今,东阿县有光伏项目的村达84个,扶贫电站171个,涉及贫困群众2932人,其中,近500名贫困群众正式加入光伏扶贫公益岗位。
“贫困户主要收益由上网电费、补贴电费两部分组成。我们每月按各电站发电及补贴明细,将费用打入县扶贫办指定的扶贫结算专用账户,再经县扶贫办核定后将光伏扶贫收益转至各镇街,由各镇街扶贫经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国网高唐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田之伟表示,一座光伏电站,就是一个“阳光存折”。过去,“存折”里的费用如同年底“福利”一样进行分红,而现在,高唐各镇街也采取了差异化分配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设置公益岗位按劳分配,而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方才按具体情况以分红形式发放。
为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聊城下发了《关于规范做好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设置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加大了2020年度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当地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增收脱贫,稳定就业。聊城市扶贫办主任王同章介绍,聊城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流程标准,将过去简单的“福利”分红变为参与光伏公益岗位和临时务工岗位的劳动报酬,以按劳分配为原则,进一步激励贫困户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更多的收益。据统计,2020年以来,聊城已设置光伏扶贫公益岗位5756个,涉及贫困人口59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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