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8日讯(记者王尚磊通讯员李兆敏李慧)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全市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重点对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等检查,重点检查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
1月8日,高唐食药局清平食药所深入辖区内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为重点单位,以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等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行动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5日。
重点区域: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重点品种: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按照要求,行动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同时,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结合节日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并计入年度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检查结果同步录入食品日常监管系统(系统密码省局将下发各局)。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其中,生产环节市局分别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县级局不少于20家;流通环节市局检查各重点业态不少于10家,餐饮服务环节市局检查7类重点业态,其中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年夜饭供餐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不少于6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开展随机检查;县级局结合当地实际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重点业态进行监督检查。市、县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生产环节上,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要在批发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快检活动,活动地点、时间和快检品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快检车要合理调度,在无快检室的消费集中区域开展流动快检活动。坚持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样可结合季度检查进行,并于寒假前结束。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发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1月8日,高唐食药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大中型商超检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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