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东阿县城区,一位市民正在佩戴共享电单车头盔。 □刘志岭
本报讯(记者张承斌)“这头盔戴着很舒服,样式也好看,以后骑共享电单车更安全了!”近日,在东阿县城区大街小巷,配备头盔的共享电单车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目光。
据了解,今年5月中旬,东阿交警大队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后者尽快为电单车配备头盔,以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6月1日,记者从东阿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东阿县城区已有750辆共享电单车配备了头盔,约占总数的一半。
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了解到,按照之前约谈提出的要求,市城区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须在6月19日前完成电单车头盔配备工作。记者从哈啰出行、美团出行等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了解到,目前各公司头盔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在准许投放量有了具体方案后,会马上启动批量配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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