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璇
在月1日“检察开放日”期间,聊城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邢文革通报了自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成效。据了解,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追加逮捕人。年以来,已有人因涉嫌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被批捕。
严打刑事犯罪,五年批捕人
邢文革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霸治痞、扫黄打非、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件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件人,逮捕率.%,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妥善处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以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保障经济安全和群众权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经济类犯罪案件人,有效营造了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人因涉食药、环境案件被批捕
年以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瘦肉精”、“假羊肉”、“地沟油”、“毒胶囊”等食品药品问题及使用油罐车等运输工具非法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等突出环境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相继开展了打击危害民生犯罪、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件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件人,监督立案件人。
其中,东昌府区检察院办理的杨可银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优秀案例。今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并指派专人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进入审查逮捕阶段的7件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
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打虎拍蝇”决策,强化反腐败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坚持监督与配合相统一,注重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引导侦查、证据审查等关键环节,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决定逮捕件人,不予逮捕件人,不予逮捕率8.%。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地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份,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东阿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东阿县政府据此清理了名违规领取财政工资人员,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
“打虎拍蝇”,受理职务犯罪件
防冤假错案,不批准逮捕人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牢固树立客观性证据审查为主的办案思维,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全面审查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等各种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发生错捕。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人,其中事实不清不捕人,不构成犯罪不捕人;批捕案件均无撤案、不诉、判无罪等情况。
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中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人员,坚持依法从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年以来,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人,占不捕总人数的.%。指导东昌府、阳谷等基层院积极探索推行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有效降低了捕后判轻刑率,全市捕后轻刑率从年1.%降至年的0.%。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
年以来,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违规立案、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件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件。立案监督案件移送起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部署开展了另案处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等十余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建立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非法侦查活动调查核实等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年以来,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加逮捕人。全市设立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扎实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等。
新闻推荐
本报聊城8月11日讯(记者孟凡萧通讯员赫霄邹东亮)近日,东阿县某村支书张某来到县公证处要求办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经公证人员了解,其村民刘某在网上散布谣言称张某贪污,并在网上公开对其进行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