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8日讯(记者孟凡萧通讯员赫霄邹东亮)7月3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来到东阿县公证处的服务大厅要求办理提款公证,公证员通过详细的询问,了解到她是刘集镇某村的王大妈,2011年老伴突然去世,留下一张低保卡,可王大妈不知道卡的密码。
王大妈告诉公证员,自己膝下无儿无女,她的老伴去世的很突然,什么都没来得及交代就走了。在整理遗物时,王大妈发现老伴的一张低保卡里还有802.77元钱,这些钱对独居清贫度日的王大妈来说,不算一笔小数目。可之前这张低保卡由王大妈的老伴自己保管,她根本不知道这张低保卡密码是多少。为了取出这800多块钱,王大妈也跑了不少地方,先后去信用社咨询了多次,被告知必须办理公证。于是年近七旬的王大妈又大老远跑来咨询公证的事情。
由于当事人的身份比较特殊,公证员迅速受理了此案件,考虑到王大妈的经济条件确实存在困难,公证处主动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减免了王大妈办理公证所需的一切费用。公证处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了相关公证文书,以便王大妈能及时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王大妈对公证服务表示非常满意,拿着公证书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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