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讯 为全面加强土地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我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第一时间下发了《东昌府区政府关于印发<东昌府区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政发[2016]53号)。成立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党政一把手为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辖区整治工作负总责,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为主城区新四环以内和聊莘路、聊堂路、聊临路等国省道沿线。整治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4日。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摸底上报、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组织实施阶段分为自行拆除阶段和联合拆除阶段,自行拆除阶段从5月6日至5月20日,各镇、街道、园区要明确责任,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不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合拆除阶段从5月13日至5月20日,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联合拆除。
(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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