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晓燕 王晓 罗宇
近年来,东港区人民法院为解决司法服务需求多元化趋势,让“送出去”的法律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做到“因人制宜”、“量体裁衣”,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车一室”,贴心式送法进村企
“几年前,我们到辖区一个偏远乡镇大集去作法律宣传,尽管我们穿着制服、戴着法徽,手拿便民司法服务手册,也在现场解决了3件纠纷,但半小时内,仍有3个大爷、大娘来问我们是‘卖什么\’的。”东港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向东向笔者讲述了一件让他感触颇深的小事。
为进一步密切和群众的联系,将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将矛盾“过滤”在诉讼之外,解决在萌芽之中,该院充分利用专门打造的“一车”即“车载流动法庭”,在周末及节假日里开展送法“赶大集”活动。
同时,为将司法服务融入到“乡村”、“社区”、“企业”这样的基层“细胞”,实现“矛盾不出村、社区、厂区”的目标,该院除在较大村居、社区设立“驻村居法官工作室”,还创新到辖区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设立了19处“驻企业法官工作室”。法官利用周末时间,主动深入企业,帮助查找法律漏洞,提出合理建议,提供“一对一”的结对服务。
一年下来,“车载流动法庭”走街串巷,行驶里程达3100余公里,足迹遍布辖区400余个行政村,“赶”过每一个乡镇大集。驻村居、企业“法官工作室”记录工作日志2000余篇,现场调解简易纠纷300余起,为企业送去司法建议21份,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去一来”,双向式送法进校园
“当今社会,信息传递渠道多样,其中不可避免地掺杂了许多低俗、负面信息,而未成年辨别是非能力低,很容易受到蛊惑‘陷入迷途\’。为此,我们坚持把送法进校园当做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党组书记、院长王义宽告诉笔者。
一方面,实行“走出去培训”。选派资深法官到辖区大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家长集中听取法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提升教师的法制教育水平,强调家长的监护责任,增强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该院定期安排青年法官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堂”,既提升了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又提高了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
另一方面,实行“请进来教育”。利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字、图片、漫画、案例等形式,精心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长廊”,形象生动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成年犯罪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常识。定期组织适龄未成年人来院参加“一次参观、一次旁听、一次座谈、一张留影”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他们“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切实感受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去年以来,该院共举办法制讲座13次,教育培训师生2000余人。先后组织了6批次、400多名中小学生旁听庭审、观摩“青少年法制教育长廊”。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数明显下降,审理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一案一评”,建议式送法进机关
“你局在作出工伤行政认定决定书时不但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还应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或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本案中你局仅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限而未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故适用2年的最长起诉期限……”这是2012年7月,区法院法官在为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行政机关出具评析报告时,写下的一段话。
近年来,该院经调研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后,对败诉原因和如何避免再犯类似错误不能深刻认识,导致同样错误多次出现。
2012年初,该院创新实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评析制度,对每一件被告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逐案进行败诉评析,并针对败诉行政机关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司法建议。
同时,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除对每起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外,还连续五年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年初专门邀请行政机关“一把手”来院参加行政审判工作交流会,共同探讨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安排资深法官到行政机关开示范庭。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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