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区清欠办在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双清”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双清”工作职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是规范了劳务用工合同,禁止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制度,对有拖欠行为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单位坚决不予开据证明;三是加大劳务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力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都要按要求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无一减免;四是实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备用金制度。凡区属项目在办理开工许可证之前,施工单位须按规定将施工合同总造价5%的资金存入指定银行企业工资专用账户。区外施工企业的工资备用金按照三级总承包30万、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50万的标准,由企业直接存入指定银行。
今年上半年,我区清欠办共开具无拖欠证明22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70余万元,有力的保证了“双清”工作的顺利进行,至今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款事件,未发生农民工上访现象,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发展、行业进步、社会稳定。
(特约记者 陈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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