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19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李晓辉景志行)3月19日,聊城高速交警茌平大队正在执勤时,超载预警系统报警,一辆核载49吨实载52吨货车被查处,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接到预警信息后,民警庞勇立即安排警力在出道口检查核实,经过查看,这辆悬挂鲁P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9吨,实载52吨,为进一步确定其载重,民警引领该车来到茌平超载超限检测站,称重后其质量为52吨。
对自己的超载行为,驾驶员于某辩解称自己拉的货是钢管,不知道超吨,装着装着就多了。依据相关法律驾驶员于某需要将超载部分卸货转运后,再到茌平西执法站接受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车辆超限超载致使行驶时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容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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