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星)为了深刻吸取2013年5月11日泸县桃子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南监察分局与地方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5月9日至15日在泸州、自贡、宜宾、内江4市18个产煤县(区)同时开展了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中,煤矿企业(含部分非煤井工矿山企业)负责人、乡镇政府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集中观看了泸县桃子沟“5·11”事故、盐源县田坝煤矿违法案例等警示教育片,对本地典型煤矿事故案例进行了剖析,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76个弹性工作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