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玲玲
“确实做得不对,房子有问题该反映就反映,该打官司就打官司,不该组织大家去闹,后悔当初没及时劝阻!”近日,西昌警方处理两起非法维权事件,一共7人,被警方分别处予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其家人提及此事后悔不迭!
还未收房
业主发现诸多问题
据了解,近日西昌某楼盘进入交房、收房环节,但业主发现所购房屋不仅存在房顶裂缝问题,原开发商售房时广告所打的是某校学区房,也并未列入某校今年的招生范围。于是,还未收房,业主已数次找到开发商进行维权。
对于业主们的维权,开发商回应称,业主反映的裂缝问题为常见的房屋质量瑕疵,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没有问题。业主反映的某校学区房问题,要等项目交付入住后,积极对接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小学、初中教育划片工作,最终以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部分房屋有裂缝,短则几十厘米,长则几米,是房屋瑕疵还是质量问题?”
“买房时销售给的宣传和种种承诺,是不是在忽悠业主,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为此,业主们很闹心,称买一套房不容易,希望开发商能够重视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方案,否则拒绝收房。
就在业主们进行维权时,西昌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已介入协调处理此事。
事件升级
以“维权”组织非法集会
在发现房屋裂缝和学区房宣传不一问题后,部分业主要求开发商:一是给出一份权威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二是补签一份《补充协议》明确项目属于某校招生范围。对于业主的要求,开发商称项目交付前会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如果业主不放心,可以找双方认可且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对于项目是否属某校学区房问题,只能积极协调最终以政府部门相关批复为准,不再补签其它《补充协议》。
因多次与开发商协谈未果,为达到目的,陈某、贾某某在微信群鼓动、组织业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并在网上通过淘宝定制黄色马褂,在马褂上印制“维权”标语,先后有70名业主报名参加非法集会,并定于8月30日前往售楼部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由于陈某、贾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行为,被西昌公安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行政拘留12日、违法行为人贾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22日,犯罪嫌疑人沈某建立“西昌某楼盘维权”微信群,多次在群内组织、煽动业主进行“维权”,并向每位维权的业主收取了100元作为“维权”费用。同时,其在网上通过淘宝定制正反两面印有“维权”字样白色T恤,印制“维权”标语横幅。8月29日,在沈某的组织下,200余名业主在某楼盘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杨某用椅子堵塞楼盘办公室楼道,严重影响办公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犯罪嫌疑人沈某、陈某、刘某、张某、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西昌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对于此次业主“维权”反被拘的事件,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洁认为,当今社会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各项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任何的纠纷都应该步入法律的轨道。为了个人目的采用极端方式,给社会和相关部门施压,一方面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造成恐慌气氛;另一方面浪费大量的警力资源。如此害人害己的方法不可取,最终的结局自己也得承受相关法律责任!
另外提醒消费者在购房者时应注意几个问题:关于学区房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一是向当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招生政策,二是要求开发商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并约定相关违约责任。关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在房屋没有验收之前,是否合格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一旦鉴定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无论涉及哪方面的维权,一定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不能采取过激甚至违法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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