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报讯为进一步转变侦查人员依法取证的观念,提高全面取证意识,近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30余名市公安局一线办案侦查人员到庭,旁听了“吴某某等五人协助组织卖淫案”与“周某某贩卖毒品案”的开庭审理过程。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证据核心和犯罪构成,向法庭宣读出示了证实案件事实的全部证据,并说明了证据的来源、形式、证明的目的等。同时,对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中的细节及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方面的质证意见进行回应。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等角度,向旁听侦查员展现了庭审中要面对的各种证据问题,让侦查员充分了解到侦查取证的方向与重点。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结合庭审情况,围绕定罪与量刑的事实,深入分析了案件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等问题,向旁听民警全面展示了庭审中公诉人需要应对的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相关的问题。
整个庭审过程严肃有序,参与旁听的人员也在认真聆听和思考。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的侦查人员均表示:“通过此次旁听会,让我们在今后的侦查工作中更加注意规范取证行为,树立全面取证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指控犯罪、定罪量刑的证据要求及审判标准,进一步提高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的能力。”
“现在办案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也常常思考,怎样才能更好地收集和甄别证据。今天的庭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一名公安干警说道。
通过此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让公安一线侦查人员走进法庭,零距离接触庭审过程,切身体会正确、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为强化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互协作,对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意义,使公安机关从中查找到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
文/本报记者侯丽芳
图/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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