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两名村民因违规野外用火被行政拘留10日。
刀耕火种是新石器时代残留的农业经营方式,如今进入文明社会有的农户为了图方便依然在田间地头烧秸秆、杂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从3月份起,西昌市严处野外用火行为。3月5日,有两名村民因违规野外用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文/本报记者杨玲玲
图/由西昌市森林公安局提供
想用一把火烧掉地里杂草没想到引燃林地
3月5日早晨6点30分许,
户籍为美姑县侯播乃拖乡的吉说曲也(男,现年64岁),在居住地西昌市四合乡四合村境内烧杂草时,由于风大引燃旱地边的退耕还林地。幸好邻居及时发现并通知乡村组干部及护林防火人员进行扑救,过火面积不足一亩就被成功处置,避免了重大火灾的发生。
之后,西昌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西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吉说曲也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吉说曲也称,他也清楚这段时间不准野外用火,但最简单方便清理地里杂草的方式就是一把火烧了。于是趁大家还在睡觉,悄悄到地里进行烧草。没想,火点燃后根本不受控制,如今想起都害怕,以后万万不敢再这样干了。
民警办案发现火患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罚
3月5日下午15时左右,户籍为美姑县的阿以子以(男,现年51岁)在居住地西昌市佑君镇纸房村4组林区边缘焚烧包谷秆、杂草时被前往调查其他案件的森林公安和林场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予以制止。
阿以子以称,看到其他村民烧自己才跟着烧的,完全没有意识到野外用火的危害。据林场工作人员介绍,阿以子以烧火的地方离森林仅有一条道路之隔,若不是及时发现制止,火焰燃起后风一吹就会引发森林火灾。虽然当地乡村组干部及护林人员,不间断地上门给农户做护林防火宣传,但部分人习惯了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根本不听劝。
因阿以子以的行为对防火期内林区防火造成较严重安全隐患,西昌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西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有关规定,依法对阿以子以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引发森林火灾后果很严重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一场大火在很短时间内就能把数十年生长起来的大片森林毁于一旦。因此,野外用火对森林防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为有效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进入春季以来西昌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市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各村,各村与村民小组和农户都签订了《西昌市森林防火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森林防火禁火期,野外用火需经报批;违规在林区野外用火,未引发火灾的,给予治安拘留5至10日处罚,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纵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要承担扑火消耗的费用和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由家长赔偿;痴、呆、聋、哑人员引起火灾,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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