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智 记者 唐万贵)近日,西昌市公安局首次对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罚款10000元。据了解,这是西昌警方对小区物管开出的首张罚单。
1月10日上午7时,西昌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接到了辖区某小区住户的报警。报案人称,当日凌晨时分家中财物被盗。该局长安派出所、刑事侦查大队等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在11日下午4时及16日晚10时,将犯罪嫌疑人吉某和马某抓获。吉某及马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吉某及马某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后,用器具将现场栏杆剪破,进入到小区,并对低层住户实施盗窃。此次被盗住户有3家,一共被盗取现金7000余元,笔记本电脑1台,手表两个。
案侦过程中,长安派出所民警发现,该小区安保设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保安室内摄像头因无内存系统,只能实时观看,不能存取;小区围栏处的摄像头被树叶遮挡,无法拍摄。由于该小区多次发生盗窃案件,经西昌市公安局多次责令物业公司整改,但该物业公司没有在规定限期内整改,致盗窃案件再次发生。
在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由于管理责任缺失造成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对此难辞其咎。西昌市公安局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物业公司对相关软硬件问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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