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员正在全力扑救火灾。
本报讯2019年2月12日傍晚7点零5分,西昌市黄水乡鹿鹤村六组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西昌市立即组织500多人参与救援,截至2月13日上午10点半,火势已经得到全面控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17公顷,起火原因为当地村民用打火机焚烧杂草引发。
此次火灾,火场植被以云南松和栎灌为主,火场周边无重要设施。火灾发生后,西昌市第一时间组织市专业扑火队139人进行扑救,黄水乡组织72名群众和扑火人员清理余火。
扑救工作持续至2月13日凌晨2点,由于夜黑、风大、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为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经前线指挥部研究决定,扑火人员撤离火场休整,并制定扑救方案。
2月13日凌晨5点,269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全部集结进入火场扑救。早上8点,80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参与扑救。
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截止2月13日上午10点半,过火面积约17公顷,火势已得到全面控制。
经西昌市森林公安局调查,王某某(男,黄水乡鹿鹤村6组人),于2月12日17时,在黄水乡鹿鹤村6组(小地名:六角铺)自家秧田里做农活时,用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焚烧杂草引发山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目前,西昌市森林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西昌市森林禁火期,也是森林防火特防期。这期间降雨较少,天气干燥,且民间祭祀活动较多,最容易造成森林火灾。所以森林禁火期内明文规定: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违者依法严惩。
在此也提醒市民,森林禁火期特别需要注意森林防火,这期间无论是进山入林农作、祭祀还是游玩,千万不能带火源,更不要烧杂草、纸钱,放烟花、爆竹,吸烟、煮食,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可能构成失火罪,请务必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文/本报记者杨玲玲图/市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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