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部门执法人员的紧密配合下,成功在西宁高速路口截获涉嫌违规经营的三辆大巴。
本报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始终奋战在“打非治违”第一线,有效威慑违法违规运输车辆。
11月19日,记者从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11月13日和14日,该所以违规经营为由,向三辆进入西昌的外籍大巴车驾驶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3000元罚款。
该违规经营案件要追溯到11月6日。当天17点35分,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接到举报称,有三辆违规经营的大巴车正从成都开往西昌。于是,该所立即与西昌市交警队、高速交警第六支队、高速公路执法第六支队取得联系,请求协助调查。经过密切配合,执法人员迅速锁定被举报大巴车的大致位置,掌握车将从哪个高速出口下站的信息,并展开联合拦截。
时间紧迫,该所安全稽查队与市交警队、高速交警第六支队、高速公路执法第六支队立即赶往西昌高速路口、西宁高速路口部署拦截违规大巴相关工作。17点50分,各部门执法人员集结部署完毕,等候拦截违规大巴车并开展常规的路检路查工作。
18点20分,在各部门执法人员的紧密配合下,成功在西宁高速路口截获涉嫌违规经营的三辆大巴。执法人员立即对三辆大巴车进行检查,经调查,大巴车上分别载客52人、36人、54人,乘客均是在成都拉的散客。三辆大巴车均是“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属于违规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车辆进行暂扣,并将全部乘客护送到西客站疏散完毕。19点20分,完成涉事驾驶员的现场笔录。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辆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11月13日和14日,两辆辽宁籍和一辆甘肃籍大巴车分别被处3000元罚款。
此次行动,各执法部门紧密合作,准确高效地打击了外籍违规大巴,进一步巩固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及高速公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维护西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文/图本报记者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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