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西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学强应邀到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勇、马成贵、丁勇,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舜,市法检两长,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37个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1名全国人大代表、2名州人大代表及2名公民代表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开莲主持会议。
会上进行了禁毒法的辅导学习,传达学习了省、州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会议精神;听取关于赴延边等地考察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部分预算调整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六大片区重点工程督察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草案),并进行人事任免。
1-6月,西昌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902万元,占年初预算439,300万元的51.42%,同比增长7.96%,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市政府提出的下半年财政工作措施可行,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月29日,由市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牵头,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古城片区、安宁河片区及南山片区等六大片区的五路一桥、水墨江南及丁家坝安置点等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大家对西昌安宁河片区、西昌新区片区、古城河东片区、海河南山片区、川兴大兴片区,以及海南大箐片区六大片区,包含教育、民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2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表示满意,大家就项目深入规划建设,为“铂金十年”发展蓝图绘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六大片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督察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根据省、州相关实施意见,结合西昌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草拟了《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草案),各位委员对《实施意见》(草案)发表了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马廷贵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拟任命刘腾云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会上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刘腾云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根据《西昌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与会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当选的刘腾云同志在罗开莲的监誓下,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并领取任命书,接受任命。
本报记者李春实习生周鑫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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