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川教〔2018〕57号)和《凉山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凉教〔2018〕69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一11月底。
5月20日—6月25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摸排,请各校外培训机构(不论是否办理证照的非学历教育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审批的实际从事培训的托管机构及未经审批从事培训的其他培训机构)于5月30日前到市教科知局、市民政局、市食药工质局(工商)、市人社局和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登记。
2018年7月1日—11月30日集中整改治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甄别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严格审核分析,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证照,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停业,违法违规的吊销证照并依法处置。
同时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清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等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西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34-3282103蒲老师15508192496曾老师19983803566
西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5月19日晚,经过6天紧张、激烈、精彩的比赛,凉山州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所设7个项目顺利完成,在西昌圆满落幕。...
西昌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西昌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