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江滢孙文婧
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对广大市民而言,新规可谓一大利好,不过在叫好的同时,也有市民表示,对部分修订内容一知半解,暂时还难以消化,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杨啸华。
扣留事故车
停车费交管部门埋单
“事故车停车费由谁来给?”杨啸华告诉记者,“新规”在完善事故复核程序、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规范事故处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强化公开透明、推动公正执法等四个方面,出台了详细的便民举措。其中包括:对于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同时,“新规”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事故车辆,防止违规收费和勾连牟利等问题。
移动事故车辆
当事人可自行联系拖车
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目前,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我们是允许当事人自行联系拖车的,如果因为车主自行联系拖车造成交通拥堵,我们交警部门也会依法将其车辆进行拖离。”杨啸华说。
据介绍,在规范事故处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方面,“新规”还明确,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轻微事故处理
快处快赔更便捷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新规”规定,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进一步提高轻微事故现场撤离效率,防范由此导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
“不过,目前凉山还不具备开通手机APP处理事故的条件,轻微事故处理,当事人双方可自行拍照,然后到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手机APP等快捷方式处理。”杨啸华说,对事实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也可以快速处理,缩短事故处理的周期。
此外,杨啸华介绍,不少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本是轻微的交通事故,但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处理事故上,车辆一扣就是个把月,很是不便。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快处快赔?
符合快处快赔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但无人员伤亡的,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的,可自行协商;另一种是事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双方一致同意和解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
据介绍,目前处理的交通事故中,通过快处快赔来处理的,占到了40%以上,“新规”的施行,将对轻微事故有更高效率的处理。
此外,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还在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群死群伤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以溯本追源、预防事故等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将有利于打击震慑违法犯罪、科学有效预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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