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凉山州环境保护局获悉,2016年,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达标天数比例为98.8%;西昌市达标天数比例为98.9%,较去年(98.3%)上升0.6个百分点。
2016年,西昌市为非酸雨区,酸雨污染较上年减轻。
2016年,凉山州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以Ⅱ、Ⅲ类水质为主。
2016年,凉山州主要湖泊水邛海、泸沽湖、瀑布沟的水质部分监测点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2016年,凉山州17个县(市)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大部分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大部分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2016年,西昌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污染程度加重,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污染程度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污染程度减轻。
空气质量
优良率达98.8%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2016年凉山州总体达标天数比例为98.8%,其中达优为54.7%,达良为44.1%;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1.2%,其中轻度污染为1.1%,中度污染为0.1%。雷波、布拖、会东、盐源达标天数比例最高,为100.0%;其余12个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6.1%至99.7%之间。
2016年,凉山州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7.4%~100%,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1.2%,其中轻度污染为1.1%,中度污染为0.1%。
其中,西昌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年度西昌市达标天数为362天,达优天数为152天,达良天数为210天,轻度污染天数为4天,达标率为98.9%,较去年的98.3%上升0.6个百分点。
2016年,凉山州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在11~45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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