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宁南县妇女严某某,经常打骂70岁的婆婆吕某某,引发村民众怒,拨打电话报警。因涉嫌犯虐待罪,严某某被刑事拘留。
最近,宁南县法院审理认为,严某某虐待老人是事实,应从重处罚。但法院经过庭审调查并实地走访了解到,严某某的丈夫患尿毒症,家里举债。严某某一人支撑全家,还要照顾70岁的老人以及两个未成年儿女。婆婆事后也谅解了儿媳。
在情与法的考量中,为不再激化矛盾,不能让老人老无所依,法院判打人儿媳缓刑,让她回家照顾家庭。
家庭负担沉重 婆婆写谅解书
70岁的吕婆婆是宁南县披砂镇小田坝村人,育有五女一儿,但几个女儿都远嫁他乡,她跟着儿子杨朝德一家生活了20余年。
说起今年3月21日发生的那一幕,邻居赖女士仍记忆犹新,“她(严某某)打骂自己的婆婆,拳脚相加。”赖女士上前劝,但严某某并不听劝,“我们都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村民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地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严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通过审问,严某某承认了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3月23日,因涉嫌构成虐待罪,严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村组长王朝甫介绍,前几年,严某某的丈夫杨朝德患上肝炎等病,不能干重活,家里全靠严某某一个人干农活,还要照顾70岁的老人以及两个未成年儿女。今年3月份,杨朝德又查出患上尿毒症,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四处举债治病。13日,杨朝德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家里的矛盾是由于他生病造成的。
吕婆婆曾表示,再也不愿意回这个家。但自从儿媳被带走后,吕婆婆想到家里的小孩及患病的儿子无人照看,又再次心疼起来,“她毕竟是我的儿媳妇,家里没她,这个家就垮了。”在严某某一案开庭审理前,吕婆婆写下谅解书,希望法官轻判。
法与情的考量 儿媳被判缓刑
宁南县法院最近开庭。经查,由于受害人吕婆婆年老体衰且无经济来源,严某某长期辱骂老人、不许老人吃饱饭,受害人多次找乡政府出面解决,反而让严某某对老人的虐待行为变本加厉。
法院认为,严某某虐待老人是事实,应从重处罚,以示法威。因在审理过程中,严某某向法庭保证今后一定善待吕婆婆,吕婆婆也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合议庭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还走访了严某某的居住地。
法院认为,考虑到案件中被告与受害人关系的特殊性,在解决案件的同时,还应注意本案的实质性问题是家庭问题,无论怎样,被告和受害人始终要回到家庭中,不能让家庭因严某某的过错继续衰败下去,不能让老人老无所依。最终,法院判决严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法庭上,公诉人对严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严某某痛哭流涕地表示:“我一定尽我所能好好孝敬婆婆,让老人安享晚年。”
昨日,严某某和丈夫回到家中。目前,吕婆婆暂住在昆明女儿家。严某某说,她心里很愧疚,准备过节给老人打电话道歉,希望老人回家生活。“如果老人不回来,等他(丈夫)的病好点了,我会亲自到昆明去道歉。”严某某说,她想通过媒体向大家道歉,“我做了一个不好的示范,希望大家以我为教训。”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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