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学报名时我儿子缴了40元的保险费,没想到儿子生病住院后去报账,竟然‘理赔无门\’?”昨日,通川区新村乡一学生家长魏先生求助本报“丁山帮办”栏目,希望帮办记者向校方了解一下,为什么报不了账。
据魏先生介绍,他儿子乐乐(化名)在新村乡中心小学读一年级。2013年9月开学时,除交了书本费外,还另缴了40元的保险费。当年9月下旬,乐乐因“胃窦炎”住院半个月,共花去7000多元。
魏先生说,儿子出院后,在当年10月上旬,他将儿子的住院发票和手续交给了学校分管一年级的曾副校长手中。前不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保险公司没有乐乐的名字,故不能报账。“明明缴了保险费却不能报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魏先生对此十分不解。
魏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昨日上午,新村乡中心小学校曾副校长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当事学生于2013年9月参保属实。经查,乐乐因没有连续参保,故2013年9月缴费被认定为首次参保,而首次参保有3个月的免费期没过。
曾副校长就有关保险条款给帮办记者作了详解。根据保险单特别约定第二款,首次投保90日内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因疾病住院或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最后,曾副校长告诉帮办记者,他们把当事学生的手续拿到保险公司,对方根据上述条款不予受理。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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