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资金、责任三落地——
□本报记者 徐登林 文/图
“喂,今天晚上发了四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你们要加强值班。”9月10日20时许,木里县瓦厂镇金衣村地质灾害监测员黄林勇特别给瓦厂镇中学值班副校长克若打电话,要其加强该校后山滑坡监测并做好疏散寄宿学生的准备。
每年6月开始,凉山17县市相继进入雨季,也同时进入了地质灾害高发期。如何更加有效地防范地质灾害,特别是如何科学解决地灾防治“最后一公里”问题,凉山州今年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人员、资金、责任三方面坚持落实到基层,让黄林勇这样的地质灾害监测员增强了责任意识,到目前为止,通过监测员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2起,避免伤亡人员1406人,避免经济损失3578万元。
雨季至少组织转移两次
2008年开始,作为地质灾害监测员,黄林勇一直负责瓦厂镇中学后山滑坡监测。“一到雨季,没法睡上好觉,有时半夜三更还要出去巡视或者被电话叫醒。”疲惫是黄林勇和其他地灾监测员的切身感受,每年雨季,至少要组织群众转移两次,“宁愿10次转移无灾,不要一次有灾没转移”的信条决定了地质灾害监测员的任务艰巨。
凉山州一直是四川省地质灾害高发区。《四川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显示,四川省75个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其中凉山州占22个,数量居21市州之首。另外,凉山州17县市有15个县市被纳入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重点防范县。按照目前最新排查统计,今年,凉山州纳入省级、州级、县乡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隐患点共计2584个。
从2005年开始,凉山州尝试在地质灾害防范中启用地质灾害监测员。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殷万清介绍,虽然至今已有8年,但地质灾害监测员基本处于“无待遇、无假期、无责任”的境地,“地质灾害监测员大多由基层干部兼职,没有适当的报酬,没有轮岗休息,实际上很多监测员也就形同虚设。”
义务监测变责任监测
面对突发地质灾害,去年,凉山州成功避险12起。“每一起都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提前预警并带领群众转移分不开。”殷万清说,近年来,凉山州100多起成功避险案例说明,如何让地质灾害监测员的责任落地是地质灾害预防的关键。
“在74个省州级预案点上一定要变义务监测为责任监测。”6月19日,在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 《四川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通知的会议上,该局局长张邛林发言认为,地质灾害监测员特别是省州级预案点监测员必须实行“2+1”机制,“2”指有人员保障、资金保障,“1”指责任保障。张邛林的建议得到凉山州政府领导的肯定。
循此思路,6月24日,凉山州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紧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务必落实2名以上通过培训、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能力的专职监测人员;专职监测人员监测补助经费按月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专职监测人员汛期轮流值班,在连续不利天气下进行昼夜安全巡查、监测预警、及时下传上报信息、按需组织群众安全转移。“‘2+1’机制的落实,让凉山地质灾害监测接了地气,义务监测变责任监测,这在全省都是首试。”殷万清说。
多起地质灾害成功避让
“木里县不折不扣地执行了通知要求。”木里县委副书记、县长伍松介绍,该县4个省州级预案点全部增加了专职监测人员,监测补助也将按时足额发放。作为省州地质灾害预案点,瓦厂镇中学后山滑坡监测员也由1人增加到3人。跟木里县一样,凉山州其他16县市也对各级地质灾害预案点落实了人员和资金,使地质灾害监测由义务监测变为责任监测。
责任明确到位,地质灾害监测员屡建奇功。锦屏“8·30”群发性地质灾害中,木里县三桷垭乡鸡毛店村监测人员提前组织4处危险区内26户、88人全部安全撤离到避险场所,实现了成功避险。“6·28”特大山洪泥石流发生时,宁南县白鹤滩镇监测人员提前通知群众转移,557名群众成功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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