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华
省政协委员、凉山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经常要和基层群众以及一些弱势群体打交道。和他们接触越久,我就越深切感受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法治力量不可缺失。
普法工作要到位。在帮助农民工兄弟讨薪的过程中,我经常听到他们说,“平时要是有人多给我们讲讲法律就好了”。事实证明,如果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就不会那么难了。有时,还可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矛盾也会相应减少。所以,如果普法工作能做在前、做到位,基层治理工作就事半功倍。
普法只是一方面,还要引导群众用法、守法,依法依规解决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很多基层群众遇到困难,不知所措,这给基层治理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我相信,如果能更好地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办事,基层治理自然也能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进行。
此外,还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合法利益有了保障,民心才能稳,群众才会有幸福感和获得感,才会自觉尊法守法。基层工作也才能有序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也能更好地推进。
本报记者 黄大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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