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庭审现场。
5月8日上午,冕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和爱乡拉姑萨村原村支部书记张兴亮涉嫌挪用公款罪案件,来自和爱乡、拖乌乡、彝海镇等乡镇的40余名村干部到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述,并积极发挥科技法庭的同步证据展示、全程录音录像等功能,还原了张兴亮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工程款23余万元的犯罪指控,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确保法庭庭审更加公正、权威和高效。
庭审中,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秩序,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据了解,被告人张兴亮在代管和爱乡拉姑萨村村务和任拉姑萨村村支部书记期间,挪用了公款23万余元,被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镇村干部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拖乌乡拖乌村村支部书记沈军在参加完庭审后感触良多:“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学习党纪法规,依法治村,不当法盲村干部,特别是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当中,以及涉农惠农资金上,廉洁自律,用高要求、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对法律的红线、底线坚决不去触碰。”
“今天,我内心深处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警醒!通过张兴亮挪用公款的例子,告诉我们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村干部要学法、懂法。回去之后,我将召集我村组干部群众,传达这个案例的警示意义,下一步将加大群众民主监督力度。”彝海镇彝海村党支部书记马强唏嘘不已。
“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旁听庭审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冕宁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宣传教育和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选择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以直接、直观的方式敲响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警钟,达到廉洁从政、常绷纪律之弦的目的,特别是对于基层工作的村干部来讲,此次庭审是一堂真实的法纪教育课,对今后强化法纪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将起到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和现实意义。
文/图马嘿依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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