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会东县公开宣判处理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大会现场唐玉饶文/图
会东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平安会东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以零容忍态度,打准、打狠、打稳,办出一批典型案件,努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同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靠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基层基础,形成社会正气,增强抵御黑恶势力渗透免疫力;强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中共会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 刘晓博
8月4日,会东县召开全县公开宣判处理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大会。会上,会东县法院对被告人余某、张某某、杨某某等5件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捕杀野生保护动物、非法种植罂粟、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余某、张某某、杨某某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4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会东县将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点工作,以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为手段,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全县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扫黑除恶,全力清查党员干部涉黑“保护伞”违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把手主抓形成打击合力
会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及主要职能部门领导为副组长,24家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第一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压实责任的良好工作局面。纪检监察、政法及有关部门深挖彻查“保护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先后五次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题汇报,五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会议,百余次职能部门扫黑除恶线索分析研判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力推进。
会东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原则,建立党委领导统筹管理,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配合、案件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深抓责任落实,紧扣全县确定的17类黑恶势力,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深挖细查,理出重点案件,重拳出击、依法严打。
该县形成了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在县、乡(镇)、村主要街道醒目位置张贴通告海报455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85条。
措施到位扫黑除恶成效明显
专项斗争中,会东县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站位,做到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要性认识到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扎实提高部署的衔接性,做到侦查与起诉、审判,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打击与动态总结,专项打击与群防群治的有效衔接;加强有力推进的平衡性,努力实现上下层级间的工作平衡,部门、乡镇间的进展平衡,打击重点间的力度平衡;提升高压严打的持续性,在用足用好已有线索、排查发现新线索、提高专项斗争渐进性上下功夫;保持综合治理的协同性,做到前端监管和末端处置同向发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协同推进、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
据了解,该县还制定出台了《会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会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会商管理规定》《会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管理规定》等七项制度规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涉恶案件21件,破案21件,刑拘66人,逮捕43人,打掉3人以上犯罪团伙8个47人,其中初步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刑拘9人,逮捕8人;收缴枪支70支、子弹3180发、炸药556.43千克、雷管2000枚、手榴弹5枚;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35人,批准逮捕6件29人,不捕6人,对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涉恶案件提起公诉3件25人;审判机关已审判涉恶案件1件4人,正在审理涉恶案件两件11人。“下一步,我县将着力提高调研指导力、综合协调力、督导督办力、宣传引导力,加强扫黑办自身建设,掀起会东扫黑除恶新高潮,为人民群众创造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把会东建设成为宜人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美丽的川滇明珠做出不懈努力。”会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清林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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