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锦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车主签订补充协议,下调管理费
□本报记者 何勤华
3月5日,本报以《停运的公交车 何时能再开行?》为题,报道了会东县公交车停运给沿线村民出行带来不便的事。近日,几位承运车主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经会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会东县锦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源公司”)与车主的合同。
合同解除后,公交车如何开行呢?记者了解到,合同解除后,经政府多次调解,目前锦源公司和相关车主签订了补充协议,下调了管理费。车主也表示将继续营运公交车,预计近日公交车将恢复开行。
2015年1月,锦源公司诉至会东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公司与车主张明才、高山松、杨远云之间的客运车承包经营合同,并依约退还三人各8万余元。
2月10日,张明才、高山松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公司返还自己购车款、票箱安装费等,并赔偿经营损失,以上费用合计59万余元。
另一位车主杨远云也于当天提起反诉,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返还、赔偿自己55万余元。
会东县法院审理认为,锦源公司与车主签订的公交车承包经营合同,实质是取得客运运输许可经营权的锦源公司,将会东至沙拉河线路的公交车线路营运业务承包给杨远云经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公交客运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不存在变相转让经营权,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该院判决,解除车主杨远云和锦源公司的公交车承包经营合同,并依法换算了相应退还费用。15日下午,锦源公司党支部书记田宗万告诉记者,停了半年多的公交车,将于近日重新开行。此外,公司对车主的管理费,也下调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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