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杰 记者 苏勇)日前,会东县小街村民王顺发酒后驾驶摩托车从华山往渡口桥南,当车行至东区政府路段,与一辆出租车尾随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王顺发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款2000元。
2012年3月15日10时30分左右,王顺发驾驶川WAW627号两轮摩托车,从华山往渡口桥南驶去,当车行至东区政府路段,与川DT1033号出租车尾随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交警一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对王顺发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后,发现其酒精含量超标,属醉酒状态,于是将其约束并对车辆予以暂扣,同时抽取血液进行酒精检测。经血液检测,王顺发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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