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入推进“飞鹰扫毒”专项行动中,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毒驾违法人员。
2月25日下午16时45分许,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余利剑、辅警阿什以铁在甘洛县境内甘洛县城至斯觉公路新民村路段执勤时,见一个小伙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东张西望,形迹可疑,欲将其挡下接受检查。可是,小伙子却如离弦之箭加速飞驰而去。
随后小伙子到达石海交通安全检查站,即被在此执勤的民警拦截下来。进行毒品尿液检测,其结果呈“阳”性反应。在铁的事实面前,俄洛某某对自已从2016年开始吸食毒品至今未戒断作了老实交代,对自己在驾车前吸食毒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甘洛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俄洛某某作出了强制隔离戒毒处罚。
(王方泽)
案点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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