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人为由上门,却趁机想拿走主人的手机,被发现后反而打了主人一巴掌,从而引发报警,5月20日,在甘洛县公安局普昌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打人者当场赔偿1000元给受害者,才使该起因拿手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调解解决。
5月20日上午,家住甘洛县普昌镇西西卡村的阿木某某到吉克某某家中找人,见一部手机刚好放在客厅茶几上,于是拿起想据为己有,被刚好进门的吉克某某阻拦夺下。恼羞成怒的阿木某某便顺手打了吉克某某一巴掌,将吉克某某左脸打肿。双方被人劝开后,吉克某某到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随后,吉克某某到甘洛县公安局普昌派出所报了案,要求打人者阿木某某赔偿医药费。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将阿木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双方诉说和吉克某某被打肿的脸伤面前,阿木某某承认打伤吉克某某的事实。
民警查明上述事实后,当面对阿木某某趁人不在拿人手机,却遭遇吉克某某阻拦,而后将吉克某某脸打肿的挑事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同时,明确指出阿木某某不但要承担拿人手机的行为过错,还要承担打人致伤的赔偿后果。考虑阿木某某对吉克某某的伤害较轻,且两人本是好友,具有调和基础,便分别做通了阿木某某同意赔偿,吉克某某愿意接受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由民警主持,达成上述当场赔偿协议后,才使该起因找人引发的巴掌伤人事件得以平息。
崔庆甫 杨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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