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民警从法理、人情、风俗习惯等角度的耐心调解,吉克某某与张某某终于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张某某自愿退还吉克某某彩礼3万元,吉克某某表示愿意接受。近日,甘洛县公安局普昌派出所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5年2月,家住甘洛县普昌镇某村村民吉克某某与城区居民张某某于通过网络微信相识,2015年4月2日登记结婚,结婚前吉克某某给付张某某彩礼74900元,并为张某某购买了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金项链一条。同年4月6日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吉克某某多次提出要与张某某离婚,并要求张某某退还全部彩礼及首饰等物品。
普昌派出所民警在”万警进万家“亲民助民活动中,了解到吉克某某和张某某的婚姻关系后,便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认为没有共同生活下去的必要,但因高昂的彩礼僵持不下。吉克某某认为结婚时间不长,张某某理应退还全部彩礼,张某某则认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对彩礼不应退还。调解民警耐心地从法理、人情、风俗习惯等各个角度向二人做细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吉克某某与张某某自愿离婚;张某某自愿退还吉克某某彩礼3万元;吉克某某表示愿意接受。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崔庆甫 杨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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