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洛县“4.21”贩毒案两名涉案人员海日木、可加模分别被甘洛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
今年4月20日上午10时许,甘洛县公安局矿山派出所民警获取一条线索,有毒贩可能将于4月21日上午在成昆铁路乃托火车站与一名吸毒人员进行毒品交易。
4月21日上午11时许,矿山派出所民警便衣跟踪吸毒人员刘某来到乃托火车站。刘某进入车站附近一家旅社后,便给名叫海日木的妇女打电话联系,海日木却把交易地点改在甘洛境内的双河桥公路旁边。4月21日下午4时许,矿山派出所民警便衣跟踪刘某来到省道S208线甘洛至越西公路双河桥路段,即人们通常称之为“九道拐”的地方,民警到达“九道拐”的“第一道拐”后,便躲在涵洞中潜伏。
刘某刚到双河桥路段附近一会儿,就接到海日木的电话,要他到上面“第六道拐”的树林里交易。刘某继续沿公路上行,可刚来到“第三道拐”,海日木忽然从公路边树林中走出来,把刘某接到第“三道拐”公路边的树林里。与等候在树林中的另一妇女可加模见面。三人见面后,可加模走出树林,沿着刘某来的路线搜索,见无公安跟踪,便返回树林,与海日木一道与刘某进行毒品交易。正在交易中,矿山派出所的便衣民警冲锋而来,将海日木、可加模两名贩毒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0.1克。王方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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