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净化、守护好铸就青春梦想的校园,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同县法院一起到宽裕镇中心校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对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此次禁毒宣传以案释法形象直观,增进了全校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了他们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6月26日,郑某某贩卖毒品案在宽裕镇中心校公开开庭。在校师生700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利用发表公诉意见之机,阐释了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介绍了德昌县近三年毒品犯罪形势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常见的毒品犯罪;强调了毒品的危害,教育被告人铭记教训、重新做人;呼吁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悔罪态度,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罚金人民币贰万元。郑某某还面向全校师生,讲述了吸毒、贩毒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痛苦,告诫同学们远离毒品,不要像他一样走上犯罪道路。
(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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