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0日,德昌在县会议中心大会议室召开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贯彻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签订相关责任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恳古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晏文飞主持会议并作了强调。
晏文飞说,德昌县在2016年全面启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将再利用4年时间在全县城市建成区集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现象,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晏文飞强调,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凉山州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专题会议精神;要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开展和推进专项治理,建立严格的督查和问责机制,有效遏制和查处我县建成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规范建设行为,切实推动德昌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李恳古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推进德昌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要及时统计报送工作信息。综合执法办要建立日查月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向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全面排查存在的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办要对摸底排查情况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分类清晰、数据准确、不漏一处,应查尽查。建成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单位、本乡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填报“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单位)”“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个人)”“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住宅小区)”“凉山州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建设主动报告申报表”,并于2017年5月16日前交到综合执法办,由综合执法办清理汇总上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力,存在瞒报、不报、漏报、错报或迟报的,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县里设立了举报电话(0834-5125436),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综合执法办对举报事项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违法建设集中专项治理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源头管控,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乡镇、村(社区)、社(组)三级检查网络和日常动态巡查制度,制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单位,严防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对当年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必须当年拆除。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立查立改、追责问责长效管理机制。
会上,李恳古代表县政府与县级单位及乡镇代表签订《德昌县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责任书》;县政府副县长魏兆刚传达了州委、州政府《凉山州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度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
县级各机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建成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杰 本报记者 但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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