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德昌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一人当场死亡,交通肇事者却逃之夭夭,经过德昌县交通警察的不懈努力,交通事故发生11个小时后,逃逸躲藏的交通肇事者来自首。交通肇事逃逸
快速出警勘查
10月3日早上7时10分,德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108国道德昌县小高镇安宁村一队路段,一行人看到一人好像是被车撞到躺在公路上,全身是血、生死不明,旁边有很多碎玻璃。行人已经通知了120。”
接警后,德昌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早上7时17分许,德昌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到达现场,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在现场,民警通过120抢救人员了解到:受害者已无生命体征,尚存有一点人体余温。
现场勘察的交通警察立即向大队带班领导汇报:从现场看,除受害人及一些玻璃碎片及疑似车辆的微小漆片外,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大胆推断
科学分析
上午9时许,现场勘察结束,在德昌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焦斌的安排部署下,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综合勘验现场勘察结果进行大胆的设想推理:现场细小漆片为新鲜漆片,且颜色为枣红色(该颜色车型数量相对较少),认真推断车型。一路到德昌县公安局局指挥中心拷贝108国道(G5出入口路段)卡口视频及图形照片,根据受害者的死亡时间推测所需要的时间段照片,在110指挥中心的协助下及时调取监控。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继续着,并取得相应的突破。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根据监控视频及现场提取的物证研判肇事车型,初步判定为枣红色的货运三轮摩托车。
案情研判并确定后,办案民警立即到货运三轮销售点、维修点、运管所进行排查。通过平安车行确定嫌疑车辆为“万虎”载货三轮摩托车。
嫌疑车辆的车型确定后,办案民警大松一口气,可是,进一步了解后,又一道难题出现,该车型最近已经售出近六百辆。
六百辆,该如何去辨别是哪一辆呢?
办案民警想从路口的监控视频中找到蛛丝马迹。可是,卡口视屏无法拍摄到载货摩托车的车牌(该路段卡口只能拍摄到车辆的正面,且三轮车前牌照为横向直立安装的。)
显然,这一招不灵了。
拉网排查
不错过任何嫌疑
想从路口的监控中寻找肇事车的方法无法实现。
11时30分许,办案民警根据前期的走访和排查分析得出受害者死亡时间大致是4时至7时许,同时,肇事车初步判断为枣红色“万虎”牌载货三轮,且该车辆应该是安宁河沿线的车辆等情况。
通过分析决定,办案民警通过运管所登记的在册的载货三轮进行逐一排查。
逐一排查?是的。但是,德昌那么大,枣红色“万虎”牌载货三轮又那么多。该如何排查?何处着手呢?
办案民警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困难走村串户,对拥有该车型的车主逐一走访。落实到车辆及驾驶人并建立临时台帐。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明花暗又一村。16时30分许,办案民警从河东走访排查到小高镇高丰村三队,排查到该村三队徐某有一辆枣红色的三轮货运摩托车。办案人员到达徐某家发现徐某的川WFP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该车前挡风窗玻璃灭失,且该车驾驶室有一榔头,榔头有人为敲击玻璃的痕迹。该车右前灯具破损,前部面板凹陷、变形,右前下部及前部车辆牌照发生变形,该车雨刮器上有一明显的新鲜血迹。
通过比对办案民警可基本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规劝家属
交通肇事者投案自首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基本确定肇事车辆后。办案民警又开展“攻心”工作。
办案民警进一步询问徐某家人,得到的回答是对该车是否出过交通事故不知情,并称徐某外出吃喜酒去了,时而东拉西扯时而又说徐某早上没开过车。
办案民警对其家属做了大量工作,告知家属希望徐某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依法将涉嫌肇事车辆暂扣,等待做进一步的检验、比对。
20时许,徐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德昌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明,2015年10月3日,当事人徐某驾驶川WFP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108国道自德昌县城方向往小高镇方向行驶,6时4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108国道2827KM+300M处与行人余某某相撞,造成余某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徐某驾驶川WFP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趁天还未亮之际逃离现场,回到自己家中后将川WFP号三轮载货摩托车的帆布、货箱架拆除并清理掉该车上的血迹及玻璃碎片后逃回阿月乡老家。
至此,德昌县“10.03”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得以圆满侦破,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减少了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等待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报记者 米色你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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