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德昌县公安局近日对当地两企业项目部,开出凉山州首张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发单,分别给予1000元的处罚。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为实现“人”的管理信息化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工作支撑。自登记办法实施以来,凉山州各县市公安局通过提高广大群众主动申报意识和督促各用工单位自觉、主动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等方法,全面落实此项信息登记办法。
5月29日,德昌县公安局在深入流动人口较多的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工作再宣传和检查时发现,“中国水电十二局风电项目部"和“中国水电六局风电项目部"共计4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德昌县麻栗镇已有5个多月,且在麻栗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宣传和督促下,一直未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进行信息申报登记。
随后,麻栗派出所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开出了凉山州首张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罚单,分别对两个单位给予了1000元的处罚,并现场督促两个单位的负责人及时对其雇用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以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了信息申报登记。
邓钧 本报记者 贵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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