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嘉凯记者杨心梅)昨(4)日,市政协举办第二期“委员讲堂”,组织市政协委员和市政协机关干部对《民法典》展开专题学习。市政协副主席周鸿雁、刘淑玉、夏玲参加活动。市政协副主席刘波主持活动。
活动中,市政协常委、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乐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彭健以《与民法同行——中国民法的演变、法典化及其特点》为题,展开专题授课。彭健结合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采用大量典型案例,对我国民法历史沿革、民法法典化现实意义、显著特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涉及到家暴等情况的离婚问题是否适用于离婚冷静期?”“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是否侵犯抵押权人的权益?”……交流互动中,彭健解答了委员们关于离婚冷静期、涉及物权等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提问,使大家真切感受到《民法典》与每一位中国公民息息相关,是全面依法治国、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
委员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堂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践行《民法典》,争做学习《民法典》的表率,争做用法治思维指导本职工作和履职履责的表率,成为“法律明白人”“法律践行者”“法律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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