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曦)6月24日,乐山市召开2020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乐山市继续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和创业就业支持,将原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00万元。
据悉,本次调整对贷款对象、条件、具体政策数额、范围等方面均有改变。其中,在贷款对象和条件中,取消了“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离岗创业人员”。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纳入支持范围。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降低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在贷款额度方面,将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修改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还新增“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可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群团组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推荐方式拓展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推广依托社会保障卡搭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和拨付功能。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原则上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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