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曦)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着力健全制度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和基金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增强大病保障能力。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及2020版医疗保障待遇清单。
同时,认真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情况清查和参保人(单位)基础信息清理工作,对重复参保、虚假参保全面清查,进一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待遇保障各项工作。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继续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第三方参与监管。进一步推动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探索建立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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