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斯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公众消费健康。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9年8月到2020年12月底期间,将乐山市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方案》提出,乐山市将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乐山市将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追溯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打造优势农业品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抓好畜禽屠宰监管、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八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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