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曦)10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乐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20元/人,二档360元/人。
“参保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自身情况及经济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在户籍(居住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高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属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中组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6月30日前出生的应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出生的缴纳半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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