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履职中发现,黄孝富、黄茂高两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刊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如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欲对黄孝富、黄茂高两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路122号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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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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