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10月26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乐山高新区纪工委近日通报了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乐山高新区车子镇老江村村组干部征地转社保问题。2016年,在连乐铁路建设过程中,老江村多名村组干部暗箱操作,不如实公布转保人均耕地面积,将集体河堤土地和部分群众土地产生的转保指标私自分配给亲属转保,以4至5万元不等的价格违规出卖给群众谋取私利,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2017年11月,村党支部书记胡小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主任胡志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4月,老江村4组组长胡太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2年执行。2018年8月,老江村5组组长胡翠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2年执行。
乐山高新区车子镇金灯村村组干部征地转社保问题。2014年,金灯村主任胡建军谎称在2010年“进港大道”建设征地时,其母亲的耕地被误量为非耕地,导致在解决征地遗留问题时为其母亲杨某某转保,违规领取养老金8万余元;2011年,胡建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金灯村2组组长胡邑父亲胡某某违规占用金灯村3组土地转保,违规领取养老金8万余元。2018年7月,胡邑被诫勉谈话,胡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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