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祝贺)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关于盐业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切实承担起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该局在体制机制、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三个方面狠下功夫,有效确保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据了解,自2017年底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正式划转以来,乐山市建立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的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全面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制发《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起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格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经信委密切配合,走访辖区内食盐生产企业,摸排食盐行业基本情况。在全市范围开展食盐质量安全联合检查,重点开展对食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包装、仓储、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情况、销售记录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等的检查。共检查食盐生产企业4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3家,食品加工用盐企业100余家,超市、商场、学校200余家,在检查中发现1起食盐碘含量超标案件,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此外,该局还以“5·15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活动,将食盐质量安全宣传与食药安全宣传紧密结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及食盐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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