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风险亦逐步显现。尤其是以假赔案形式出现的保险欺诈日益突出,保险欺诈呈现出作案人员专业化、作案手段智能化等新特点。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骗保”没有正确的认识,其实骗保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什么是保险诈骗罪?骗保的后果又有哪些?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案例解析
骗保未果反获刑
为骗取保险公司10万元保险金,沐川县两名男子虞某与魏某以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想骗取保险,结果东窗事发。日前,虞某因保险诈骗罪被沐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虞某搭乘魏某,驾驶一辆货车行驶至犍为县铁炉乡安南村一陡坡时,车辆冲下公路撞停,导致虞某和魏某二人受伤。事发后,虞某发现该车未购买乘坐险与车损险,不能理赔,遂与魏某共谋骗取第三者责任险。二人隐瞒真实事实,向犍为县交警大队、某保险公司犍为县支公司编造魏某为路边行人,与货车相撞造成受伤。对发生的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犍为县交警大队据此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事故认定书。后二人向某保险公司乐山市分公司沐川支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经审核签署确认损失协议,确认赔偿金额为107625元。后魏某因害怕受到法律追究,主动到保险公司承认骗保情况并放弃理赔。
虞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保险诈骗罪。2018年10月10日,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魏某免予刑事处罚。
多措并举
携手净化保险市场
日前,在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与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共同召开的“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座谈会上,双方围绕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协会将与经侦部门一起,通过打击保险欺诈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切实行动,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共同维护好稳定的保险业发展秩序,营造更加安全、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希望公安经侦部门一如既往全力支持保险业发展,各保险机构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影响保险业经营发展秩序的“保闹”、“保险黄牛”的打击力度,遏制骗保骗赔经济犯罪行为,成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强后盾。
据了解,近年来乐山市警保密切合作精准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显著,有效防范和遏制保险欺诈违法行为,净化了保险业发展环境。同时,建立健全了警保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警保合作方案,增强操作性和工作实效性,并加大了保险机构反保险欺诈参与、配合力度,积极向经侦部门提供和移送案件线索。
相关链接<<<
何为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记者 祝贺
新闻推荐
农户与合作社拿到保险赔付金“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款,今年因降雨量过大使茉莉花减产造成的损失才得以弥补。”在日前...
犍为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犍为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