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乐山农村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乐山的改革亦是从农村开始。而农村的改革,发轫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末,乐山人穷则思变,敢闯敢试,大力推行土地大包干,拉开了乐山市农村改革的序幕。
A 变化巨大
1978年春,五通桥区金山公社、犍为县孝姑公社等地的个别生产队自行暗自“包产”,进行农户自主经营。这比1980年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出台早了两年。
到1982年,乐山地区普遍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4年全市农村已全部实行包干到户,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了广大农民多年未解决的“吃饱肚子”问题。
回首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历程,乐山农村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当年现价计算,同口径)从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76.2亿元,是1978年的70.8倍;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纯收入112元,增长到2017年的可支配收入13729元(2014年农民收入的统计指标由纯收入改为可支配收入),是1978年的122.6倍;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11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46.62平方米。
B 意义深远
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经济学教授邹健明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乐山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是地增产人增收,为解放农村生产力构建了广阔平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一大二公”、吃大锅饭的旧体制,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发展多种经营,乐山逐年丰收,使广大农村逐步摘掉贫困帽子,实现了总体小康。
二是带动工业企业改革,为大力推行股份制拉开了序幕。在农村改革的带动下,工业企业也像农村改革一样,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的前条下,实行承包制。乐山工业企业在此基础上,于1992年大力进行股份制改革,并推动一批企业在沪深两地上市。
三是从两权分置到三权分置,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两权分置。但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土地需要有人经营,同时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单家独户经营已不适应。这样就出现了土地向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形成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三权分置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可以这样讲,没有两权分置作基础,就不可能有三权分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功不可没。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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