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方)欠款不还,还偷偷转移资产,自贡市一公司长期念“拖字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6日,记者从犍为县人民法院获悉,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让法院判决“打白条”,该院执行局干警主动出击,积极约谈该公司代表,希望其依法履行义务。针对该公司多年来的“老赖”行为,法院重拳出击,提出该公司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如其不按期履行,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让该公司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买单。
此事要追溯到6年前。
2012年,自贡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在犍为县富宏钢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宏公司)处购买了一批材料,价值101463元。在富宏公司多次催收下,某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给付货款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双方约定在2014年6月28日前全部付清余款。
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富宏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犍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被告某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16年3月16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1463元,并自2014年6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富宏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2016年11月24日,富宏公司到犍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自贡,调查某公司资产情况,发现该公司由于环保不达标等原因正处于停业状态。
几经周折,执行人员找到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吴某某表示,公司正在整改,不久就会复工复产,复产后马上向富宏公司支付所欠货款。执行人员联系当地主管部门证实该情况属实后,及时征求富宏公司意见,富宏公司同意暂不执行。
2018年7月,申请人富宏公司向犍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称,被申请人某公司已将矿洞封闭,正在悄悄转移资产,已变卖了部分机器设备和钢材等资产。得知消息后,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到某公司,查封其剩余资产。
刚到某公司,执行人员就发现一辆货车已载满机器、钢材等物,正要开走。执行人员耐心介绍案件情况后,工人们主动将已装车的货物又搬回了原位。执行人员立刻把所有剩余资产贴上封条,并对某公司情况再次展开调查,了解该公司经营现状,为监督其依法履行判决义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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